鄭商發〔2013〕241 號
各會員單位:
為防范菜粕期貨市場風險,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十一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自2013年10月10日結算時起,菜粕1311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30%。鄭商所將根據菜粕期貨市場運行情況,采取進一步措施。請各會員單位及時提示投資者增強風險意識,防范市場風險。
特此通知。
2013 年 9 月 27 日
鄭商發〔2013〕241 號
各會員單位:
為防范菜粕期貨市場風險,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十一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自2013年10月10日結算時起,菜粕1311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30%。鄭商所將根據菜粕期貨市場運行情況,采取進一步措施。請各會員單位及時提示投資者增強風險意識,防范市場風險。
特此通知。
2013 年 9 月 27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