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商所發〔2012〕203號
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》第九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我所將在2012年國慶節休市前后對各品種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作如下調整:
自2012年9月27日(星期四)結算時起,黃大豆1號、黃大豆2號、豆粕、豆油和棕櫚油最低交易保證金調整為9%,漲跌停板調整為7%;玉米、聚乙烯、聚氯乙烯和焦炭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8%,漲跌停板調整為6%。
2012年10月8日(星期一)恢復交易后,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交易日結算時起,黃大豆1號、黃大豆2號、玉米、豆油、棕櫚油、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恢復至5%,漲跌停板恢復至4%;豆粕和焦炭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恢復至6%,漲跌停板恢復至4%。
對同時滿足《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》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合約,其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按照規定數值中較大值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大連商品交易所
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