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商函〔2025〕266號
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九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自2025年4月14日結算時起,PTA期貨2505、2506、2507、2508及25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8%,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7%;對二甲苯期貨2505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%;對二甲苯期貨2506、2507、2508及25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9%,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%。
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,仍按相關規定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25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