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商發(fā)〔2018〕172號
各有關單位:
為滿足 PTA 期貨引入境外交易者相關業(yè)務需要,根據《期貨交易管理條例》《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》等有關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,我所修改了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細則》等 13 部規(guī)則,并制定了《鄭州商品交易所特定品種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辦法》《期貨公司會員接受境外經紀機構委托開展特定品種期貨交易業(yè)務管理辦法》兩部規(guī)則。現公開征求市場意見,如有意見建議,請以書面或者電子郵件形式于 2018 年10月16 日之前反饋我所,聯系方式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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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關規(guī)則的中英文文本詳見我所網站 PTA 期貨國際化專欄: http://www.czce.com.cn/cn/sspz/pta/gjhzl/H77020506index_1.htm 。英文文本僅供參考,如與中文文本有不一致之處,以中文文本為準。
附件: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18年10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