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商函〔2018〕222號 各會員單位: 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十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對蘋果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作如下調整: 自2018年6月28日結算時起,蘋果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1%,其中蘋果期貨1807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仍為25%。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,仍按原規定執行。 特此通知。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6月27日